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《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暂行规定(修订版)》的通知
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(局)、中医药管理局,韩城市、神木市、府谷县卫生健康局,委直委管各医疗机构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),做好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,根据《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(陕卫中医发〔2018〕57号)有关规定,现将《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暂行规定(修订版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,2018年8月15日发布的《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暂行规定》同时废止。

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

2021年11月3日

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

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暂行规定

(修订版)